天津市照明协会
津照协字2010第(1)号
关于缴纳2010年会费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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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单位为天津市照明协会团体会员。根据《天津市照明协会章程》规定:团体会员按期缴纳会费;进行会员证年检。
贵单位为协会 单位,应缴会费 元。感谢多年来对协会工作的支持与合作!
2010年会费缴纳及年检工作安排如下:
1、会员单位携带会员证及会费到协会办理。
2、时间:2010年4月6日――4月30日
希望您在见到此通知后,及时办理。谢谢!
汇款
收款人:天津市照明协会
账号:104201201090129342
收款行:天津银行万华支行
支票或现金
地址:南开区鞍山西道三潭东里7号楼6门211
电话:27480851 27427946
天津市照明协会
2010-4-6 |